施膏时当明确服膏者的健康状态(三态),依态而辨,辨体、辨证、辨病相结合,明确主体(质)、主病、主证之后,确立正确的施膏原则,方能明确主方、合理配伍,达到膏方适体应证,防治疾病的目的。若主方不立、配伍不当,必将直接影响膏方的临床疗效。
确立施膏原则时应首辨阴阳虚实、脏腑病位,方能确立主方、正确施膏。膏方善于补虚,但在施膏选药时切忌一味投补,当取好佐药,防其壅滞。因为虚有气虚、血虚、阴虚、阳虚、气血双亏、阴阳俱损、气阴两虚等的不同,更存在因虚致瘀、致痰等病理产物的显性或隐性表现,处方时也当详察,确立主方后,按照君臣佐使的配伍原则,合理选配道地药材。
其次,临床所见,中老年人脏气渐衰,常常呈现虚实夹杂的病理状态,如果对此忽略不见,一味投补,补其有余,实其所实,往往会适得其反。所以膏方用药,既要考虑“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”,“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”,又应根据用膏者的体质、症状,辨其虚实、察其兼夹、补其不足、泻其有余,舒其气血、令其条达,而致阴阳平衡。
因此,施膏时应详辨气血阴阳的虚损及痰浊、瘀血等病理产物的兼夹,在“调补”这一原则的前提下,补虚为主,合理配伍理气、化痰、活血、降浊之品。同时在配伍时也要注意益气生血、阴中求阳、阳中求阴等法的运用。在遣方择药时也可根据现代药理等研究结果选药,合理配伍。